党支部成员和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支部书记要在支委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开展本支部的工作,对本支部的各项工作起主要领导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和研究本支部发展规划,根据上级决策,制定措施,组织落实。
2、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4、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
5、抓好党员培训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配合医院搞好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与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并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根据党员在医院的工作表现情况,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与奖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负责党员的管理和统计工作,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支委会、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三、宣传委员职责
1、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结合党员工作的实际,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时事政策、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党员的文化生活。
四、纪检委员职责
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搞好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中央的政策及医院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3、对党员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情况,要认真及时调查,按照党章,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情况,教育和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委汇报和反映党员党风党纪情况。
五、支部联络员职责
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专职从事支部日常业务管理和党员联络工作,主要职责有:
1、协助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名册和档案。
2、负责支部党员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和记录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组织党员学习理论和开展活动,做好活动记录。
4、协助搞好宣传工作,壮大党支部的力量。
5、负责党支部办公和活动场地的管理,办公设施和物品登记入册;每天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6、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和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