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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滕州市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发布日期:2013-05-31
 

经滕州市政府批准,现将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前为普通全日制学历);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后出生)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本人现场报名:

2)材料投递报名:

3)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52—2013519日。

提交的应聘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择业期内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规定时间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对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不高于11比例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市招考办公室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1、市中医医院招聘研究生岗位、专业及人数

2、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研究生岗位、专业及人数

3、市卫生监督所招聘研究生岗位、专业及人数

4、市疾控中心招聘研究生岗位、专业及人数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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