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市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应当参加职工医保,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参加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