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药物流产出现的一些医疗意外,看似不起眼的小手术,在威胁妇女生命安全的风险方面不容小觑,随着生育意愿的不断下降,流产逐年增多,其中隐匿风险也不断增加,特别是18岁以下和35岁以上的人群,需要我们关注,维护妇女生命安全,了解药物流产的一些事。
一.药物流产的时机是否有特殊要求?
一般来说,早孕期药物流产,只有停经49天(7周)之内,超声检查平均妊娠囊直径≤25mm,不存在药物流产的禁忌证。因为这个时候胎囊较小,对于药物的反应较为敏感,流产成功的成功率会更高。
二.哪些情况下患者不宜做药物流产?
1.患者本身已知或经检查,明确患有内分泌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肝肾功能异常、血液病和血管栓塞病史等。
2.经检查确诊或可疑异位妊娠或葡萄胎的患者。
3.性传播疾病或生殖道炎症未规范治疗。
4.妊娠剧吐。
5.妊娠期皮肤瘙痒史。
6.吸烟超过15支/天或酗酒并且年龄≥35岁。
7.经常出差、居住距离医疗单位较远或交通不便,不能及时就诊随访者。
8本身对药物过敏的患者。
三.药物流产的风险有哪些?
1.药物流产有可能有出血多、感染等风险,可能会有不全流产和流产失败的发生。
2.不全流产是指用药后胎囊自然排出,胎囊(包括蜕膜)残留,使得流产后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可能需施行刮宫术清除残留组织。
3.流产失败是指用药一周后随访,未见胎囊排出,经超声检查提示胚胎继续发育或停止发育,为药流失败。但具体是否发生与孕妇的身体状况有关,流产后请按医生医嘱用药和复查,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4.在进行药物流产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腹痛、阴道大量出血、药物过敏、极少数情况可能有子宫穿孔等紧急情况出现,其中以大量出血最为常见。
5.患者在药物流产的过程中,如果胎囊位置异常如子宫瘢痕妊娠"、子宫收缩乏力或不全流产,就有可能会出现大量出血的情况,需及时送往医院,可能需急诊“清宫手术”,一般在将妊娠组织清除干净后,出血可减少。
四.做药物流产后有哪些并发症?医生会如何应对?
1.出血:药物流产后2周内如果出血不多,基本属于正常情况,2周常规复查时会有超声检查宫腔内的情况,是否有妊娠组织残留,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下一步继续用药或清宫术。
2.感染:这种并发症一般出现的较晚,具有一定的延迟性,如果流产后出现发热、腹痛、分泌物异味,需要尽快去医院就诊。
五.药物流产可能有哪些危害?患者需要权衡注意哪些问题?
1.女性无论是分娩,还是流产,对于身体都有可能造成一定的损伤,反复流产者可能会影响未来生育。
2.建议无生育意向者做好避孕",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流产。
3.患者在进行药物流产前,一定要根据医生的指导建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最终的检查结果,权衡利弊之后,结合自己的身体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可以进行药物流产。
王珍,市中医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现任枣庄市生殖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疼痛专业母胎委员会委员。擅长产科急症危重病症诊断与治疗、妇科微创手术治疗子宫肌瘤以及卵巢囊肿等,对于宫颈癌的早期发现、治疗,子宫脱垂手术治疗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主持枣庄市科研课题《中药外敷预防剖宫产术后盆腔粘连的研究与应用》获枣庄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发表国家级论文多篇。
坐诊时间:每周一
坐诊地点:门诊二楼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