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特制订本细则。本细则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制定供参照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经常性工作。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坚持标准,重在培养,保证质量,保持数量。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党委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一、建立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培养、教育和联系工作。 党支部要负责地抓好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扩大、培养、教育工作。 1、扩大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要宣传党的主张、党的性质、党的最终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党的基本知识,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普遍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对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骨干,要主动关心引导,加强启蒙教育,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组织他们学习党章,吸收他们参加各种党群活动,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2、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在接到申请入党报告后,要及时委派党员找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谈话,了解是否具备入党的必要条件(如年龄、国籍、有无宗教信仰等)。对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党支部要选派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 3、提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觉悟 党支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创造条件,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提供学习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二、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落实培养考察措施。 党总支要同党支部一起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重点培养对象,并认真做好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1、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对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迫切,积极靠拢党组织,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和学习表现突出,作风正派,联系群众的积极分子,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讨论,党总支审定,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可由团组织向同级党组织推荐。“推优”程序为: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情况。通过团员民主评议,团支部提出推荐对象;团总支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同级党总支审定;党总支将意见反馈优秀团员所在党支部,由党支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团总支确定的推荐名单在报同级党总支的同时报团委。 2、加强重点培养对象的联系工作 对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联系负责对其培养、考察工作。联系人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情况,并负责填写《重点培养对象考察表》。 3、做好重点培养对象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1)对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 党总支要采用多种形式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教育,组织他们参加系党章小组的学习,有条件的可进校党校(业余党校)进行学习培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2)对重点培养对象的考察了解 考察主要内容:政治态度,思想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组织观念等。 考察方式:(1)定期听取本人的思想汇报;(2)与党内外群众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表现;(3)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考察他们的思想认识及表现;(4)让他们担任一定社会工作。通过压担子,提要求,看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加以锻炼、培养和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