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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
发布日期:2010-11-04
我院顺利通过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
    10月28日,由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和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抽调的专家组一行四人在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屈庆玲科长的带领下对我院《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UP,它是指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过程中,针对药事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素质制度职责、设施设备,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剂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反馈、合理用药等环节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标准和规程。专家组严格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标准》对我院实施GUP的情况逐项检查,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我院对GUP实施工作十分重视,从组织领导、软硬件的配置到工作人员的培训等都做了大量细致工作,检查结论是合格。但同时专家组也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建议。
    《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标准共61项,其中关键项目20项,一般项目41项,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如果严重缺陷超过2个或一般缺陷项目超过20%即视为检查不合格。由于现场检查内容多,要求高,为了准备迎接这次检查,药剂系统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特别是门诊西药房、病区西药房及药库全体工作人员在药剂科指导下加班加点,针对现场检查的所有项目进行了先期自查,对薄弱环节整改提高。他们的辛苦工作保证了这次检查的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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